
在我国戏剧理论界,历来把藏戏当作藏民族和藏族地区惟一的一个剧种对待。及至《中国戏曲志》西藏卷、四川卷、青海卷、甘肃卷陆编编纂竣工,以及青、甘、川、藏四省区藏戏研究者们的努力,藏戏剧种问题的研究才有所突破,其研讨进展的速度在新中国成立后是空彰的。藏戏剧种的真实面貌,由此而在戏剧理论界和藏学界获得了大体一致的共识。如1998年11月初审《中国戏曲志·四川卷》书稿时,确认四川除有德格藏戏和传自甘南的阿坝和色达多藏戏外,还将传自西藏的刃区藏戏确定为一个单独的康巴戏剧种。1989年5月《中国戏曲志·西藏卷》在西藏进行了终审,确认区内民族戏曲剧种有五个:藏族的的面具戏、蓝面具戏、昌都戏和传自四川的江达德格戏,还有一个门巴族的门巴戏。同年8月对《中国戏曲志·青海卷》初审时,确认青海有三个剧种:属于安多藏语文言区的黄南藏戏、华热藏戏和传自甘南的果洛藏戏。人们逐渐发现,中国戏曲中的藏戏实际上有一个包括不少剧种及其流派的系统。

色达藏戏源于安多拉卜楞寺藏戏,有学者称“北派”。它综合吸收了民间歌谣、舞蹈、说唱艺术,并在寺庙乐舞的基础上,从安多、西藏、汉地戏剧及歌舞中汲取艺术营养。以当地语言为主,安多语言为辅而形成地区白话风格,适用生活化表演。念诵道白清晰,表演自然,不重脸谱,注重人戏表演。效仿歌舞话剧又呈现喜剧艺术效果,人物造型鲜明,各得其宜,舞美道具亦繁亦简,开门见山,剧情、层次、节奏较其它藏戏紧凑。乐队在承袭拉卜楞寺藏戏的基础上,增加了寺庙乐舞乐器和扩音设备。
藏戏题材广泛。特别是在创编传统剧方面成绩不俗,使传统古文化重焕光彩。藏戏传统剧目主要有史诗《格萨尔王传》、《松赞干布》、 《浪沙文波》、《登月邓珠》、《卓瓦桑姆》、《赤松德赞》、 《赛马登位》、《地狱救妻》、《取阿里金库》、《征途之争》、《换马风波》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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