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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卜楞少女梳妆习俗浅析
文章来源:中国藏学网    更新时间:2005-7-7    点击数:

    拉卜楞北接临夏,南与四川阿坝相连,东邻岷县,西通青海。自清康熙四十八年(公元1709年)拉卜楞寺建立以来,拉卜楞就逐步成为安多地区佛教文化艺术的中心之一。改革开放以来,随着拉卜楞的对外开放,佛教文化艺术以及拉卜楞奇特的民俗风情吸引了国内外许多游客,并引起了藏学界的极大兴趣。在拉卜楞众多民俗中,拉卜楞地区的十七岁少女梳妆风俗,展现了拉卜楞藏族人民古老而传统,特殊而独特的民族风貌。

    一、历史源流

    民俗是民族生活不分割的部分,任何一种民俗虽说斑斓缤纷、洋洋大观,但也有其形成、发展、变异的历史,也有其生存的土壤基地。就藏民族梳妆习俗而言,早在吐蕃时期,发式就有三种:一为披发、二为辫发(包括两辫和多辫)、三为髻状。
    披发之俗来源很早,流传亦广,此习俗存在于早期的吐蕃社会之中。吐蕃祖先部落之一的女国人即是披发覆面。传至后唐明宗时,吐蕃使者仍是“发乱如蓬”(见《旧五代史》卷138《外国传第二·吐蕃》)其为披发。此习俗影响及于党项拓跋部。据藏历记载,赤祖德赞(即热巴巾)以前,赞普皆为披发,赤祖德赞不喜欢披散头发,将其编成辫子,遂被人称为热巴巾赞普(意为“有发辫的赞普”)。其形状是将头发分成二部分,在顶端系以丝绸,垂于肩上。这大约是赞普辫发的最早历史记载。后晋时,高居诲使于阗,过吐蕃界,见其“男子冠中国帽,妇人辫发”(见《新五代史》卷74《四夷附录第二·于阗》)。梳高髻在吐蕃王朝时期同样为很多吐蕃人所喜爱,这就是吐蕃人的第三种发式髻状。吐蕃“上丁二王”之一的布德巩甲时,即有“结发辫于顶髻,涂丹朱于面额”(见《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》第124页,王尧、陈践践译注)的记载,另据史料载,朗达玛死后“一些人取天然之状,穿着裙子和带有衣领的衣服,剃掉其他(多余的)头发,然后梳成一束顶髻”。吐蕃时期的这三种发式先后传入甘、青、四川藏区,尤其是辫发的传播更为广泛,同时又影响了党项妇女和现在的土族妇女,现今土族妇女也惯用辫发。
    据《安多藏族史略》(黎宗华、李延恺著第12页)记载:“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云:‘羌无弋爰剑者,秦厉公时(公元前474—443)为秦所执,以为奴隶’。之后,爰剑逃亡河湟。‘爰剑从秦逃出后,秦人追之急,藏于岩中,得免’(同上书)。……既出,又与一位受过劓刑(割去鼻)的女子相遇于野,结成夫妻。这位女子以为自己受过形辱。无鼻,耻其状。乃把头发散披于面,羌人因以为俗云云(今藏族女子中还流行着梳很多条细而长的发辫,散披头首,似同此段历史有关)”。作者的这一观点,我认为也不无道理,因为,据许多史书记载甘青许多藏族渊源直接与羌人有关,而且,当时无弋爰剑夫妇种族所落脚的地方正好处在现今青海西宁、海南、黄南、湟源以及甘南部分地区。
    从以上史料分析,拉卜楞地区妇女梳妆习俗历史悠久。由于所处地域的不同又形成了本地区独特的一面,即姑娘年及十七岁时要举行上发仪礼,其仪礼又表现的十分奇特,独展拉卜楞藏族的风土人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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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华锐·东…    编辑:华锐·索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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